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
一、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适应教育综合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,适应海淀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,适应中考中招和初中教学改革,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,构建发展性评价体系,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和质量观,提升学生核心素养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、全面发展。
二、基本原则
(一)坚持育人为本。从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发展情况,重点关注学生的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引导学生全面健康成长,形成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。
(二)坚持过程积累。尊重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,在初中学生的成长过程中全程进行综合素质评价,积累初中阶段的成长体验,反映学生的成长进步,引导学生和学校认知、把握成长需求和成长规律。
(三)坚持客观记录。真实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发展状况和实际表现,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。
(四)坚持有效应用。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的基础上,提炼评价重点,优化评价方式,注重增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引导学生发展、学校办学和考试招生改革方面的应用性和实效性。
三、评价内容与结果
评价内容和评价结果生成